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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部分及全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所属栏目:临时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4 浏览次数:380次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证券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0-0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股份部分及全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陈庆昌先生是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庆堂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陈庆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6,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本次陈庆昌先生解除质押股份845,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6.78%,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解除质押后,陈庆昌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907,1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0.22%,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是陈庆堂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3,456,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本次股份质押后,天马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5,240,000股(含本次质押),占天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64.97%,占公司总股本的4.4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庆堂先生、天马投资、陈庆昌先生、陈加成先生、柯玉彬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954,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7%;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SUM(ABOVE) 72,407,1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4.68%,占公司总股本的21.26%。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陈庆昌先生、天马投资关于其股份部分及全部解除质押以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0年1月23日,陈庆昌先生将其持有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845,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天马投资将其持有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20,58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1、陈庆昌先生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陈庆昌先生目前没有将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继续质押的计划。

2、天马投资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天马投资于2020年2月3日进行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再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再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0年2月3日,天马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5,24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司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陈庆昌先生、陈加成先生、柯玉彬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汇总如下:








  




注:比例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陈庆堂先生质押的股份中无未来半年内到期股份,其质押的股份56,260,000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含一年,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下同)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99%,占公司总股本的16.52%,对应融资余额16,716万元;天马投资质押的股份中无未来半年内到期股份,其质押的股份15,240,000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97%,占公司总股本的4.47%,对应融资余额4,400万元;陈庆昌先生所质押的股份907,100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22%,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对应融资余额359万元,陈庆昌先生无未来一年内到期股份。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陈庆昌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陈庆堂先生、陈庆昌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获得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薪酬等收入,天马投资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事项产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