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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8:天马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所属栏目:临时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05 浏览次数:1363次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7-01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331日上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4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74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规定,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7)第350ZA0035号《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293,463.3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0,494,373.53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049,437.35元,提取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9,049,437.35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72,395,498.83元,2016年内,公司支付股利14,31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3,506,098.30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1,591,597.13元;以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21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6,96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64,631,597.13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212,000,000股为基数,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84,800,000股。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4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4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337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文)等文件的指示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4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公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和七等五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